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1号建筑用凝灰岩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08-14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1号建筑用凝灰岩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3年814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项目组成员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1100000000302699

021923

李景宏

0800000000101912

005965

 

0800000000101310

001933

 

S011032000110203000755

041006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报告编制人

仲婷婷

S011032000110202000770

030109

组外审核人

史慧新

1700000000301881

031538

过程控制负责人

况建国

0800000000101141

001936

技术负责人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晓东、朱亮、况建国、李成玉

现场勘察人员

李晓东、张越

现场勘察时间

2022.7.21

项目简介

矿区位于精河县83°方位直线距离11km处,行政区划属精河县茫丁乡管辖。从精河县出发,沿西气东输管道伴行公路向东约9.5km到达精河县火车站南部砂场入口,沿简易道路向西南约1.7km到达矿区,交通便利。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生产规模为30m3/a

本评价报告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评价,结合对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1号建筑用凝灰岩矿竣工后的实地检查和对其安全生产及管理相关资料的查阅,对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1号建筑用凝灰岩矿露天采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后,得出总体评价结论如下: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1号建筑用凝灰岩矿露天采矿工程已经按照设计完成建设工程,其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设施设计》的符合性和安全有效性较好,评价认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1号建筑用凝灰岩矿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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