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昆仑鸿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石玛大道加油(气)及充电站建设项目 (加油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02

项目名称

新疆昆仑鸿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石玛大道加油(气)及充电站建设项目

(加油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3.6.2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苏鑫

S011011000110203000258

041026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报告编制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组外审核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负责人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方力维、谷春旭、晁旭东、李磊

现场勘察人员

龙玉平、杨长江

现场勘察时间

2023.5.9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新疆昆仑鸿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石玛大道加油(气)及充电站建设项目(加油部分)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玛纳斯县兰州湾X894南100米

占地面积:7038㎡

投资额:1500万

建设规模:加气部分拟建1台卸气柱,1台压缩机橇,1座9m3储气瓶组,4台双枪CNG加气机,1根高压放空管等。加气部分设计停放1辆CNG长管拖车。

加油部分拟建2座40m3SF型双层埋地汽油储罐,2座40m3SF型双层埋地柴油储罐,3台双枪潜油泵型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潜油泵型柴油加油机,4根通气管等。

建站等级:该站油品储罐总容积为120m³(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油品储罐总容积≤120m³,储气瓶组总容积9m³,设计停放1辆CNG长管拖车。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3.0.15条的规定,该站属于二级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通过对新疆昆仑鸿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石玛大道加油(气)及充电站建设项目(加油部分)进行安全预评价,本项目涉及的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柴油,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无较大影响,工艺设备装置成熟可靠,拟建场地、平面布置、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从安全的角度本项目可行。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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