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顺福达气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氧气充装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项目名称

青河县顺福达气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氧气充装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3.3.19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苏鑫

S011011000110203000258

041026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报告编制人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组外审核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方力维、谷春旭、晁旭东、李磊

现场勘察人员

李鸿斌、杨长江

现场勘察时间

2021.5.122023.2.19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青河县顺福达气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氧气充装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青河县顺福达气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青河县阿热勒托别镇加油站旁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2319m2

充装规模:年充装30000瓶氧气,5000瓶二氧化碳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1、充装间内防气瓶倾倒措施不足;

2、灌瓶间氧气充装台的防护墙不是钢筋混凝土结构;

3、氧气、二氧化碳放散管距地面高度不足4.5m

4、压力表未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5、充装间4台轴流风机未按要求安装。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评价小组认为:青河县顺福达气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氧气充装站建设项目站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安全设施配置齐全,安全措施可行有效,项目建设过程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该项目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岗位操作规程。

总体评价结论为:青河县顺福达气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氧气充装站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