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气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20

项目名称

青河县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气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21220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S01101100011020300258

041026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报告编制人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组外审核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谷春旭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现场勘察人员:李鸿斌、李磊

现场时间:2022723

项目简介

青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新;成立日期:20061227日;营业期限:20061227-20361227日;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青河镇友好北路205号青河县环保局大楼401室;

综上所述,通过对青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气部分)进行安全预评价,本项目涉及的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无较大影响,工艺设备装置成熟可靠,站址选择、平面布置、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从安全的角度本项目可行。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