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乌苏市合伟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123团乌苏市合伟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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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2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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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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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项目负责人 |
杨长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项目组成员 |
苏鑫 |
S011011000110203000258 |
04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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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玉平 |
1500000000302398 |
028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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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春旭 |
1100000000201512 |
01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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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长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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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报告编制人 |
李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报告审核人 |
晁旭东 |
S011065000110191001257 |
02037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方力维 |
S011065000110192003284 |
021280 |
技术负责人 |
李鸿斌 |
S011032000110201000417 |
017192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鸿斌、方力维、谷春旭、晁旭东、龙玉平、李磊、杨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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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
杨长江,202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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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乌苏市合伟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123团乌苏市合伟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乌苏市合伟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第七师123团5连车排子新东干渠以东,前高路以北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7440.14m2 生产装置:新建2座40m³的埋地液化石油气储罐、1座5m³的液埋地化石油气残液罐、2台LPG压缩机、2台LPG泵、2台LPG充装称等工艺设备,LPG卸车鹤管从原液化石油气灌装站拆移至本项目利旧使用。 等级规模:本项目储罐总容积85m³,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第3.0.12条规定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级划分的原则(依据见上表),改建后本项目为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规模未发生变化。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无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乌苏市合伟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123团乌苏市合伟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无较大影响,工艺设备装置成熟可靠,站址、平面布置、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对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逐项认真落实,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将在可控制范围内,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从安全的角度本项目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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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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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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