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疆亚欧大陆桥金路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市开发区1号建筑用花岗岩矿露天采矿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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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2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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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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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项目组组长 |
李成玉 |
S011065000110192003286 |
021279 |
项目组成员 |
李成玉 |
S011065000110192003286 |
021279 |
朱 亮 |
0800000000101310 |
00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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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莉 |
00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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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婷婷 |
S011032000110202000770 |
03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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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青春 |
1700000000301899 |
03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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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越 |
1100000000302699 |
02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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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成玉 |
S011065000110192003286 |
021279 |
组外审核人 |
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技术负责人 |
况建国 |
0800000000101141 |
00193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慧新 |
03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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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朱亮、李晓东、李成玉、况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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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
李成玉,张越 2022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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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库尔勒市开发区1号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库尔勒市新市区东105°方位,直线距离约6km处,行政区划属库尔勒市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19′00″,北纬41°43′25″。从库尔勒市新市区经济开发区向东行约1km柏油路穿过铁路桥;再向东行约5km简易砾石路经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祥达砂石料场可到达矿区南部,交通条件较便利 设计开采对象确定为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内1182m-1128m水平之间(333)211.51万m3的矿石资源量为开采范围。 设计开采对象确定为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内1053.971m-1033.971m水平之间(332+333)157.34万吨的矿石资源量为开采范围。 设计矿山的生产规模为9.8万m3/a。设计矿山露天采场最终境界内圈定的矿石总量为204.02万m3(550.87万t),废石量为10.87万m3,废石主要为矿体表面的风化层,矿山服务年限为20.19年。 设计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设计矿山利用原有矿区道路,并对矿区道路进行修整,矿山需修整的矿区道路主要为矿区西侧的道路,修整道路长约200m,主要对矿区道路的宽度、坡度和转弯半径进行修整。设计矿山需将矿区道路修至矿区北部1168m水平和1158m水平,道路全长约400m,矿区道路沿山坡地形修建。设计矿区道路按照《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矿山三级道路标准修建,即修建为泥结碎石路面,均为单车道,道路路面宽5m,路基宽7m,最小转弯半径15m,一般坡度为2%-6%之间,最大坡度≤9%,每隔200m设置错车道和汽车避让道(错车道长15m,宽8m)。 设计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的采矿方法,履带式潜孔钻机穿孔,中深孔爆破的采剥工艺,挖掘机铲装、矿用自卸汽车运矿。 评价结论:新疆亚欧大陆桥金路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市开发区1号建筑用花岗岩矿露天采矿改建工程已取得相关的合法证件,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工程设计开采范围在采矿许可范围以内,设计单位具有建材行业专业乙级资质,资质符合要求。《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选择的生产工艺总体上可行,采矿工艺成熟,总图布置合理,设备选型较先进可行。开拓运输系统、采剥工艺、通风系统、供配电设施、防排水系统、排土场、安全管理及其他辅助工程设计也总体上可行,可以指导矿山进行施工建设。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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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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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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