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科技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减压装置及CNG供气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项目名称

新疆新华科技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减压装置及CNG供气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218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负责人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张越

1100000000302699

021923

谷春旭

S011032000110201000514

018064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报告编制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组外审核人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技术负责人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杨长江、李鸿斌、谷春旭、晁旭东、李磊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杨长江、龙玉平,20211110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新疆新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呼图壁县大丰镇工业园煤化工加工区航峰路1299号。生产厂区呈矩形布置,拟建的管道天然气减压装置及CNG供气站项目选址位于厂区西北角的预留空地,靠近园区管道天然气引接点。

燃气供气站项目拟建管道气撬装调压1座、18m³CNG气瓶拖车位1个、拖车气CNG减压橇1座、卸气组件1、新建埋地次高压燃气管道10m(自围墙外用户阀井至站内管道气调压撬燃气管道)、新建架空燃气管线195m(自管道气调压撬至导热油炉锅炉房入户总阀)。依据《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3.0.10条,气瓶拖车气CNG供气站为四级压缩天然气供站。

存在问题:

1)减压橇安全放散的放散管口未高出设备2m以上;

2)卸气装置未设拉断阀;

3)减压撬及调压柜内电气接线口松动,电伴热电气接线口未有效封堵,存在失爆现象;

4)项目区内两个撬装调压装置内的电气仪表未进行接地;

5)未在控制室设置卸气装置紧急切断阀的启动装置;

6)减压撬上1根放散管未设置阻火器。

整改情况:已全部整改

评价结论: 新疆新华科技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减压装置及CNG供气站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已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