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及静脉产业园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次高压输气管道8公里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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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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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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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项目组组长 |
杨长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项目组成员 |
杨长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晁旭东 |
S011065000110191001257 |
02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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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越 |
1100000000302699 |
02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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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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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春旭 |
S011032000110201000514 |
01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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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 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组外审核人 |
王 伟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技术负责人 |
李鸿斌 |
S011032000110201000417 |
01719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方力维 |
S011065000110192003284 |
021280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鸿斌、李磊、杨长江、王伟、晁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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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
杨长江 2021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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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建设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及静脉产业园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次高压输气管道8公里部分) 建设单位: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燃气管线项目 建设内容:次高压输气管道8公里,自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天然气分输站至静脉产业园。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无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本报告识别了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及静脉产业园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次高压输气管道8公里部分)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特点、严重程度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对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逐项认真落实,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将在可控制范围内,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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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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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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