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洛浦县艾让巴格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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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1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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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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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项目组组长 |
王 伟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项目组成员 |
李 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李鸿斌 |
1100000000201397 |
017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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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春旭 |
1100000000201512 |
01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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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伟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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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玉平 |
1500000000302398 |
028142 |
报告编制人 |
王 伟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组外审核人 |
杨长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技术负责人 |
晁旭东 |
S011065000110191001257 |
02037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方力维 |
S011065000110192003284 |
021280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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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王伟、谷春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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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
现场勘察人员:王伟 现场时间:2020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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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简介: 洛浦县艾让巴格加油站于2015年取得营业执照,投资人:阿不力米提.巴吐尔。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恰尔巴格乡艾让巴格村3小队,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加油站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018年加油站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的相关要求,单层油罐改为SF双层油罐,加油管线为双层复合管。该站双层油罐改建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三同时”过程完整,严格按45号令要求进行。 该站占地面积1000m2,站房建筑面积75.6m2,为一层砖混结构;罩棚面积187.5m2,为钢网架结构。 加油站设置4座埋地卧式双层SF油罐,其中2座40m3汽油储罐、2座40m3柴油储罐,折合总罐容为120m3(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3.0.9条“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为二级加油站。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1)液位仪显示有误; 2)管线无流向标识;卸油软管套管缺油品号标识; 3)信息系统未安装UPS电源; 4)配电柜内接线柱缺少防护盖,部分开关缺标识; 5)卸油口静电接地扁铁与油气回收管口未达到1.5m; 操作井、加油机防爆接线盒跨接不规范。 评价结论: 综合结论: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洛浦县艾让巴格加油站工艺设备完好、安全设施有效、安全管理制度较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整改后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经营汽油、柴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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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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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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