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科技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减压装置及CNG供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20

项目名称

新疆新华科技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减压装置及CNG供气站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1920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负责人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报告编制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组外审核人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杨长江、李鸿斌、谷春旭、晁旭东、李磊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龙玉平,2021831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新疆新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呼图壁县大丰镇工业园煤化工加工区航峰路1299号。生产厂区呈矩形布置,拟建的管道天然气减压装置及CNG供气站项目选址位于厂区西北角的预留空地,靠近园区管道天然气引接点。

燃气供气站项目拟建管道气撬装调压1座、18m³CNG气瓶拖车位1个、拖车气CNG减压橇1座、卸气组件1、新建埋地次高压燃气管道10m(自围墙外用户阀井至站内管道气调压撬燃气管道)、新建架空燃气管线195m(自管道气调压撬至导热油炉锅炉房入户总阀)。依据《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3.0.10条,气瓶拖车气CNG供气站为四级压缩天然气供站。

评价结论: 

新疆新华科技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减压装置及CNG供气站项目选址符合厂区布置要求,项目设计方案合理, 工艺设备装置成熟可靠建设单位项目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方案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建议,加强质量监督和工程建设管理,使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项目建成危险、有害因素将在可控制范围内,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