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凯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LNG-CNG、CNG加气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21

项目名称

乌苏市凯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LNG-CNGCNG加气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1921

评价人员

名称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报告编制人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组外审核人

王伟

0800000000203498

012539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谷春旭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李鸿斌

2021615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乌苏市凯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LNG-CNGCNG加气站项目位于乌苏市工业园区,该站占地面积6967.26m2,总建筑面积为857.04m2,罩棚面积1200m2,高7.0m,为钢架结构;站房为砖混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57.04m2,高4.2m站内设160m3LNG立式储罐,2LNG柱塞泵,1台卸车增压器,2LNG加气机,6台双枪CNG加气机和1根放散管。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3.0.12A条 “加气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气站为二级LNG加气站与CNG常规加气站合建站。

存在问题:

1LNG防护提有孔洞。

2.站内部分压力表未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

3.站内天然气管线未划出介质流向标识。

4.加液机人体静电释放仪、静电接地夹接地接至加液机内部扁铁上。

5.本项目仪表风系统已设空压机,未按要求设置干燥器。

评价结论:

乌苏市凯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LNG-CNGCNG加气站项目经整改完成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可以达到《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中有关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内容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在采取了本报告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完成现场安全验收提出的整改建议、意见后,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