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北屯市安欣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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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1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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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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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项目组组长 |
王 伟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项目组成员 |
李 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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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斌 |
1100000000201397 |
017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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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春旭 |
1100000000201512 |
01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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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伟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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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玉平 |
1500000000302398 |
028142 |
报告编制人 |
王 伟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组外审核人 |
杨长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技术负责人 |
晁旭东 |
S011065000110191001257 |
02037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方力维 |
S011065000110192003284 |
021280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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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王伟、谷春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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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
现场勘察人员:王伟 现场时间:2021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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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简介: 北屯市安欣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3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席金玲,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有师市函【2021】10号《关于北屯市安欣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的核准的批复》,建设地点:第十师187团工业园区,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商服用地,用地面积12021.07m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北屯市安欣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投资:投资1500万元 建设地点:187团1连,北至空地,南至晋兴建材,西至耕地,东至原园区规划道路经三路。 建设规模:站房建筑面积562.92m2,辅助用房130.1 m2,灌瓶间瓶库压缩机房建筑面积318.25m2、材料库房289.75 m2、消防水池500 m3。 主要设备:项目设7座50m³埋地LPG储罐,1座30m³LPG埋地残液罐,液化石油气螺杆泵2台,液化石油气压缩机2台,电子灌装秤4台。储罐总容积380 m³。 液化石油气拟从克拉玛依市采购。 依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第3.0.12条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级划分原则(见表2.2-1),该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属于五级液化气供应站。 综上所述,本报告识别了北屯市安欣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新建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特点、严重程度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对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逐项认真落实,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将在可控制范围内,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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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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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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