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二矿有限公司30万吨石膏矿综合利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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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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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项目组组长 |
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项目组成员 |
李成玉 |
S011065000110192003286 |
021279 |
何君华 |
S011065000110193002543 |
038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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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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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莉 |
0800000000101290 |
00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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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越 |
1100000000302699 |
02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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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报告审核人 |
朱 亮 |
0800000000101310 |
001933 |
技术负责人 |
况建国 |
0800000000101141 |
00193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慧新 |
03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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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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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晓东、李成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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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
李晓东 202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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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二矿有限公司。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二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30日,企业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30万吨石膏矿综合利用项目为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二矿有限公司下属加工厂。项目位于南距阿乌高速15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可研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t/a,现实际生产规模为15万t/a石膏粉。 通过对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二矿有限公司30万吨石膏矿综合利用项目分析与评价,得出如下安全现状评价结论:项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其生产工艺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设施在运行过程中有效,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可控的,因此,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二矿有限公司30万吨石膏矿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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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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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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