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腾达加油站双层罐改建建设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02

项目名称

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腾达加油站双层罐改建建设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0121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罗青春

1700000000301899

031539

报告编制人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组外审核人

王文柱

1100000000301907

022508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谷春旭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2020513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腾达加油站于200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运营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持证情况:20161114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1114日,2018725日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至2023724日,主经营范围:零售汽油、柴油(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1. 汽油加油机接地线未与接地扁铁连接;

2. 柴油加油机穿线孔未封堵。

3. 储油罐卸油管道部分位置未涂刷防腐漆。

4. 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

5. 卸油管道未标注介质流向。

评价结论:

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腾达加油站基本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 三同时要求,双层罐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能够达到设施有效、安全可靠的要求,虽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腾达加油站对存在问题基本已整改完成。吉木萨尔县三台镇腾达加油站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已具备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