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呼图壁县洪通燃气加油加气站(改建)加气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23

项目名称

呼图壁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呼图壁县洪通燃气加油加气站(改建)加气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01216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长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李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罗青春

1700000000301899

031539

报告编制人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报告审核人

王文柱

1100000000301907

022508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谷春旭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20201029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呼图壁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位于呼图壁县乌奎高速五工台立交桥出口处与乌奎公路Z901连接线西侧,该站占地面积10662.46m2,罩棚面积1288m2,为钢架结构;LNG罩棚面积55.8m2,钢架结构;站房为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建筑面积611.68m2。本站原有设备设施为:加油部分设置50m3柴油储罐2座,30m3汽油储罐2座,双枪双油品加油机4台,总容积160m3,柴油折半计容,折合容积110m3

加气部分设置60m3LNG立式低温储罐1座,LNG潜液泵橇1座,LNG双枪加气机1台,高压柱塞泵橇1座(已停用),L-CNG1座(已停用),4m3储气瓶组1座(原储气瓶组共设置有储气瓶4个,单个水容积2m³,已封堵2个低压储气瓶,保留总水容积为4m³高压和中压储气瓶),CNG双枪加气机4台,50Nm³/hBOG回收橇1座,CNG压缩机1台,卸气柱1台,CNG拖车拖车位1个;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第3.0.15条,该站为一级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合建站。本项目主要针对LNG加气部分进行改建,改建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LNG罩棚,拟新建LNG罩棚1座,改造原有LNG加气机并新建1LNG单枪加气机及其配套加气岛、加气管线和电气系统,拟将站内原进出口改为出口,拟新建站内入口,拟新建门卫室1座。站内其余建(构)筑物及设备全部利旧,站内原有设施可以满足项目安全运行。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无

评价结论:

呼图壁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呼图壁加油加气站(改建)加气部分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对周边环境无较大影响,工艺设备装置成熟可靠,站址选择、平面布置、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从安全的角度本改建项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