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玉市昆晨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及充电桩项目(加气站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0

项目名称

昆玉市昆晨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及充电桩项目(加气站部分)安全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012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罗青春

1700000000301899

031539

报告编制人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报告审核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谷春旭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李磊、2020113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昆玉市昆晨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及充电桩项目(加气站部分)气源来自118m³CNG管束拖车和规划建设埋地天然气管线(优先选用天然气管线气源),主要设备有1台卸气柱、1座调压计量装置、1台干燥装置,1座缓冲罐,1CNG压缩机,1CNG储气瓶组(V=6m³3个储气瓶,V=2m³12中),1台顺序控制盘和3CNG双枪加气机。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无。

评价结论:

1)昆玉市昆晨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及充电桩项目(加气站部分)站址符合规划要求,建设依据充分,手续齐全,项目设计方案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文件对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相关要求。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方案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建议,加强质量监督和工程建设管理,使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项目竣工投产后,能够保证安全、平稳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