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昆仑天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门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20-10-07


项目名称

吉木萨尔县昆仑天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门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完成时间

2020年10月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负责人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李  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报告编制人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报告审核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谷春旭、晁旭东、李磊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晁旭东、龙玉平,2020年6月28日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建设工程名称: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门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吉木萨尔县昆仑天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属城镇燃气输配项目;

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盘营山与红山洼之间较平坦区域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处理能力15×104Nm³/d门站1座;门站新建计量调压撬一座、生产辅助用房及办公室、生活配套用房、配套建设箱式变压器一座。


评价结论:

报告识别了吉木萨尔县昆仑天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门站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特点、严重程度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对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逐项认真落实,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将在可控制范围内,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