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智仁能源有限公司拜城县察尔齐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23

项目名称

新疆智仁能源有限公司拜城县察尔齐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0年09月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负责人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项目组成员

李  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龙玉平

1500000000302398

028142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报告编制人

李  磊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报告审核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过程控制负责人

谷春旭

1100000000201512

018064

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鸿斌、李磊、晁旭东、谷春旭

现场勘察人员及时间

2020年5月21日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新疆智仁能源有限公司拜城县察尔齐加气站为加气子站,主要设备为1台管束拖车、2台卸气柱、2台撬装压缩机、1组管束式储气瓶组(总储气量6m3)、6台双枪售气机、1座箱变、1台燃气调压撬、1套CNG自动顺序充气控制盘、避雷针2座等。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1、 配电室控制柜未设UPS电源。

2、 加气机和卸气柱底部细沙未填满。

3、 加气机内接线盒线缆进口处未封堵。

4、 加气机接线盒外壳未接地。

5、 可燃气体报警探头未静电接地。

6、 燃气调压撬内为爆炸危险区,撬内使用非防爆的压缩空气气泵。

7、 压缩机内接线箱进线口处未进行封堵。

8、 站内压力表未标识最高压力红线。

9、 停用设备(水浴式调压装置)未张贴停用标识。


评价结论:

新疆智仁能源有限公司拜城县察尔齐加气站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GB50156-201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要求,可以达到《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中有关加气站安全检查内容的要求,其燃气经营的现状,具备换证及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