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分公司规模量产80吨/日新能源光伏支架加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4-15

项目名称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分公司规模量产80/日新能源光伏支架加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4415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长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项目组成员

谷春旭

S011032000110201000514

018064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李鸿斌

S011032000110201000417

017192

 

S011011000110203000258

041026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报告编制人

 

1700000000301900

032305

杨长江

S011065000110192003234

037031

组外审核人

方力维

S011065000110192003284

021280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玉平

1500000000202398

028142

技术负责人

晁旭东

S011065000110191001257

020375

注册安全工程师

晁旭东谷春旭李鸿斌、方力维李磊

现场勘察人员

杨长江、李磊

现场勘察时间

2024.3.12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分公司

建设项目:规模量产80/日新能源光伏支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哈密高新区北部新兴产业园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规模和内容:租赁标准厂房,购置光伏支架生产线及空压机、储气罐、冷干机等附属设施设备。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58.8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

 

1、全自动光伏支架生产线电机转动部位未设防护罩。

2、生产车间出入口未设限速标识。

3、配电室电缆进线口未进行防火封堵。

4、储气罐上压力表未标识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

 

通过对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分公司规模量产80/日新能源光伏支架加工项目投入试运行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我公司项目组认为本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厂址符合哈密高新区北部新兴产业园的规划;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并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不合格项,该公司已经按照规范要求及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全面整改。

综上所述,项目组认为: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分公司规模量产80/日新能源光伏支架加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已基本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照片

 

2023.11.3现场勘查            2024.3.1现场复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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