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叶城县德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叶城县洛克乡21-1号建筑用砂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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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4年 8 月 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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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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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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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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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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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青春 |
1700000000301899 |
03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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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宏 |
0800000000101912 |
005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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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亮 |
0800000000101310 |
00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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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越 |
1100000000302699 |
02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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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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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外审核人 |
李成玉 |
S011065000110192003286 |
02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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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慧新 |
1700000000301881 |
03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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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况建国 |
0800000000101141 |
00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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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朱亮、况建国、李成玉、李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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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 |
李晓东、张越 |
现场勘察时间 |
2024/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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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叶城县德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经济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叶城县洛克乡21-1号建筑用砂矿是叶城县德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矿山,该项目为露天采矿工程。叶城县洛克乡21-1号建筑用砂矿位于叶城县南东172°方位,直距约19千米处,行政区划属叶城县洛克乡管辖;从叶城县出发,沿国道G315行驶20千米,再沿简易公路向西行驶约1千米可到达矿区,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根据叶城县德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要求,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年开采建筑用砂矿100万m3。根据天境界圈定结果,除去边坡占有的资源量,露天境界内圈定的矿石总量为658.86万m3;矿区矿体内部组分较均匀,矿体内无夹石,矿体呈水平层状直接裸露地表,无顶板,底板同样为砂砾石层,物质成分与矿体一致,因此矿山生产不考虑剥离量。根据矿山地形及矿体赋存条件,设计矿山Ⅰ号采场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Ⅱ号采场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设计矿山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采场工作面沿地形和等高线进行布置,矿区范围内共圈定了2个露天采场,Ⅰ号采场最高开采标高为1425m,最低开采标高为1410m,最大开采高度15m,采场最终边坡由3个5m高的最终台阶构成,采场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0.544km2,Ⅱ号采场最高开采标高为1420m,最低开采标高为1410m,最大开采高度15m,采场最终边坡由2个5m高的最终台阶构成,采场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0.4257km2。设计矿山采用挖掘机直接对砂石料矿进行采剥。矿山服务年限为6.59a。每年工作270天,每天1班生产。根据矿区的地形条件,矿体赋存情况,设计采用挖掘机采剥→挖掘机铲装→矿用自卸汽车运矿的开采工艺。目前办公生活区已经建好布置在矿区中部1416m处,均为岩棉彩钢板结构(建议后期搬移)。设计矿山生产用水来自矿区水井,生活用水为纯净水(机井水制备),水井距离生活区约300m,生活区配备1辆10m3水箱储存生活用水。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及委托要求,设计矿山矿部生活区采用叶城县洛克乡的电网供电,主要供矿山的生活照明用电等生产及生活辅助设施用电。设计选用2台ZYB-55小型移动式柴油机水泵(流量55m³/小时、扬程10米、柴油机功率1.5千瓦)作为工作水泵,1台工作,1台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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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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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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