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灵硕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和硕县阿拉塔格饰面用大理岩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21

项目名称

新疆灵硕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和硕县阿拉塔格饰面用大理岩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4621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项目组成员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1100000000302699

021923

李景宏

0800000000101912

005965

 

0800000000101310

001933

罗青春

1700000000301899

031539

报告编制人

罗青春

1700000000301899

031539

组外审核人

李成玉

S011065000110192003286

021279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慧新

1700000000301881

031538

技术负责人

况建国

0800000000101141

001936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晓东、朱亮、况建国、李成玉

现场勘察人员

李晓东、张天

现场勘察时间

2024513

项目简介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灵硕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经济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和硕县阿拉塔格饰面用大理岩矿新疆灵硕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矿山该项目为露天采矿工程矿区位于和硕县城东120º方位,直距约70km处,行政区划属新疆和硕县管辖。

根据新疆灵硕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要求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年开采大理岩荒料1.0m3。根据露天开采境界圈定结果,L1矿体露天开采境界内圈定的矿石总量为8.52万m3,荒料资源量为1.64万m3,碎石量为6.88万m3,剥离废石量为1.62万m3,平均剥采比为0.19:1m3/m3,设计损失矿石量为0.14万m3,损失荒料量为0.05万m3,设计矿石利用率98.40%,设计矿石损失率1.60%;L2矿体露天开采境界内圈定的矿石总量为33.50万m3,荒料资源量为6.99万m3,碎石量为26.51万m3,剥离废石量为3.91万m3,平均剥采比为0.12:1m3/m3,设计损失矿石量为1.02万m3,损失荒料量为0.21万m3,设计矿石利用率97.04%,设计矿石损失率2.96%。设计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矿山总服务年限为8.5a。设计首先开采L2矿体,后期开采L1矿体,L1矿体(1号采场)服务年限为1.6aL2矿体(2号采场)服务年限为6.9a。设计矿山年工作天数24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设计矿山布置2个采矿场,分别布置在矿区北部和南部。L1矿体(1号采场)位于矿区北部,最大开采高度为47m,采场最终边坡由214m119m高的最终台阶构成,最低开采标高为1550m,采场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1.15m2L2矿体(2号采场)位于矿区南部,最大开采高度为45m,采场最终边坡由214m117m高的最终台阶构成,最低开采标高为1585m,采场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2.61m2。开采台阶高度:1.4m开采台阶坡面角:90°(圆盘锯石机锯切角度)最小工作平台宽度:30m最小工作线长度:30m最终台阶坡面角:70°。设计矿山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设计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采用金刚石绳锯切割矿体端面并分离矿体底部,圆盘锯石机切割矿体顶部,并辅助钻眼楔裂法进行分离。根据设备参数和业主委托的荒料规格,设计矿山在开采时使用圆盘锯石机将1.4m高的开采台阶一次性开采完毕后再开采下一个工作水平。设计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将采场布置在矿区范围以内;设计矿山布置1个排土场,排土场布置在L2矿体西北侧约95m处;矿山已有的矿部生活区距矿体较近,影响矿山正常开采,设计对矿山已有的矿部生活区不予利用。设计矿山在L2矿体西北侧约330m处新建矿部生活区。矿部生活区与采场、排土场之间均有矿区道路相通。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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