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矿山设计规模为年产石英岩90万t。设计采用连续工作制,每年工作250天,每天1班,每班8h。矿山年生产能力为97.74万t,平均剥采比为0.65:1,按照采剥进度计划均衡,经计算生产剥采比为0.85:1,则年剥离量83.08万t,年采剥总量为177.82万t,日采剥量7112.8t,班采剥量7112.8t。境界内圈定矿石量:682.9万t;岩石量:442.63万t;平均剥采比:0.65:1t/t。设计在矿区西北角1480m地形较为平缓处布置排土场。设计采用公路+溜槽联合开拓运输方案。开采工艺流程:凿岩机穿孔→中深孔爆破→挖掘机采装,汽车转运→溜槽放矿→装载机转运或挖掘机采装,汽车转运至破碎站。
评价认为: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温泉县夏格纳平板玻璃用石英岩矿露天采矿工程已取得相关的合法证件,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工程设计开采范围在采矿许可范围以内,设计单位具有建材行业甲级资质,资质符合要求。《设计》选择的生产工艺总体上可行,采矿工艺成熟,总图布置合理,设备选型较先进可行。开拓运输系统、采剥工艺、通风防尘、供配电设施、防排水系统、安全管理及其他辅助工程设计也总体上可行,本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控制,受控的程度较高。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温泉县夏格纳平板玻璃用石英岩矿露天采矿工程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