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九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伊吾县尤乐滚碎石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项目名称

伊吾县九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伊吾县尤乐滚碎石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完成时间

2024112

评价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号

项目组组长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项目组成员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0800000000101290

001932

 

0800000000101310

001933

仲婷婷

S011032000110202000770

030109

罗青春

1700000000301899

031539

 

1100000000302699

021923

报告编制人

李晓东

0800000000101289

004427

组外审核人

李成玉

S011065000110192003286

021279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慧新

1700000000301881

031538

技术负责人

况建国

0800000000101141

001936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晓东、朱亮、况建国、李成玉

现场勘察人员

李晓东、张越

现场勘察时间

2022.6.23/2023.2.19

项目简介

矿区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北西340°方向直线距离40km行政区划隶属于伊吾县管辖。由淖毛湖镇出发,沿G331国道向西方向行驶21km向西南沿简易道路行驶43km,即可到达矿区交通便利。根据哈密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生产规模为12m3/a设计生产规模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10m3/a

本评价报告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评价,结合对伊吾县九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伊吾县尤乐滚碎石矿竣工后的实地检查和对其安全生产及管理相关资料的查阅,对伊吾县九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伊吾县尤乐滚碎石矿露天采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后,得出总体评价结论如下:伊吾县九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伊吾县尤乐滚碎石矿露天采矿工程已经按照设计完成建设工程,其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设施设计》的符合性安全有效性较好,评价认为伊吾县九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伊吾县尤乐滚碎石矿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现场照片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