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青河县宏磊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夏格尔哈达花岗岩矿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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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2023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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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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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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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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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李景宏 |
0800000000101912 |
005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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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天 |
S011032000110203000755 |
04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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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亮 |
0800000000101310 |
00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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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 |
0800000000101289 |
004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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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越 |
1100000000302699 |
02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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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张 天 |
S011032000110203000755 |
04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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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外审核人 |
李成玉 |
S011065000110192003286 |
02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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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慧新 |
1700000000301881 |
03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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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况建国 |
0800000000101141 |
00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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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晓东、朱亮、况建国、李成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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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 |
李晓东、张天 |
现场勘察时间 |
2023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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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河县宏磊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经济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夏格尔哈达花岗岩矿是青河县宏磊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矿山,该项目为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矿区位于青河县城南东165°方位直距86km处,行政区划属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管辖。 根据青河县宏磊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要求,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年开采(饰面用)花岗岩荒料2.4万m3。根据露天开采境界圈定结果,露天开采境界内圈定的矿石总量为339.44万m3,荒料资源量为65.37万m3,碎石量为274.07万m3,剥离废石量为90.68万m3,平均剥采比为0.27:1m3/m3,设计损失矿石量8.289万m3,损失荒料1.641万m3,设计利用率97.62%,设计损失率2.38%。设计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矿山服务年限为26.7年。设计矿山年工作天数24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设计矿山布置5个采矿场,分别布置在矿区北部、东北部和矿区南部。Ⅰ号矿体位于矿区北部,最大开采高度为72m,采场最终边坡由3个20m和1个8m高的最终台阶构成,最低开采标高为1145m,采场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9.29万m2;Ⅱ号矿体位于矿区东北部,距Ⅰ号矿体约50m,最大开采高度为56m,采场最终边坡由2个20m和1个7m高的最终台阶构成,最低开采标高为1175m,采场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4.53万m2;Ⅲ号矿体位于Ⅰ矿体南部,距Ⅰ号矿体约350m,最大开采高度为20m,采场最终边坡由1个20m的最终台阶构成,最低开采标高为1185m,采场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0.69万m2;Ⅳ号矿体位于Ⅰ矿体东南部,距Ⅰ号矿体约286m,最大开采高度为40m,采场最终边坡由2个20m的最终台阶构成,最低开采标高为1210m,采场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0.76万m2;Ⅴ号矿体Ⅰ矿体南部,距Ⅰ号矿体约190m,最大开采高度为56m,采场最终边坡由2个20m和1个16m高的最终台阶构成,最低开采标高为1200m,采场最终境界占地面积约3.62万m2。设计最终台阶坡面角为70°,安全平台宽度为7m,设计Ⅰ、Ⅱ号矿体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Ⅲ、Ⅵ、Ⅴ号矿体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设计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的采矿方法,采用金刚石绳锯切割矿体端面并分离矿体底部,圆盘锯石机切割矿体顶部,并辅助钻眼楔裂法进行分离。根据设备参数和业主委托的荒料规格,设计矿山在开采时使用圆盘锯石机将1.43m高的开采台阶一次性开采完毕后再开采下一个工作水平。采矿场布置在矿区以内,矿山原有办公生活区布置在矿区中部,设计矿山利用原有的办公生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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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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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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